一、政策依据
《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》
二、申请对象及条件
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,不停产且实际在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实际在岗人数70%以上的辖区规上工业企业。
三、补贴标准
按照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实际在岗员工200元/天/人的标准予以企业补贴。
四、申请时限
2023年1月31日-2023年2月20日
五、申报资料
(一)《2023年深圳市盐田区“稳岗留工”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(二)2022年12月末企业在岗人数证明材料:12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(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)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汇总表(盖银行公章)、12月份员工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(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)。
(三)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岗人员考勤记录表(需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)。
(四)企业营业执照(验原件收复印件,需加盖单位公章)。
(五)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(验原件收复印件,需加盖单位公章)。
(六)《2023年深圳市盐田区“稳岗留工”补贴企业承诺书》(见附件2)。
(七)《2023年深圳市盐田区“稳岗留工”补贴企业人员申报花名册》(见附件3)。
六、申报流程
(一)申请
企业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。
(二)审核
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
(三)公示
审核通过的,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有异议的,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,不予补贴并告知企业。
(四)拨付
区人力资源局汇总补贴对象名单,按国库支付相关程序,将补贴资金拨入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账户。
七、受理地址
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窗口,咨询电话0755-25351655。
八、其他说明
(一)规上工业企业名单由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产业部门提供。
(二)本项补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。
(三)本申报指南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。
盐田区人力资源局
2023年1月13日